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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作者: 来源:政府 2020-05-08 18:29:26

(2020年1月修订)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2020年1月修订)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三章、《规定》第二章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访问地址http://www.beijing.gov.cn)

3.其他形式: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

同时,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北京市档案馆、首都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根据《规定》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公开北京市政府或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

工作时间:9:0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83978888

2.邮政寄送

收件人: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

邮政编码:100053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10-83978436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网络平台提交

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领取,也可以在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政府信息公开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

工作时间:9:0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83978888

传真号码:010-83978436

互联网联系方式:xxgk@beijing.gov.cn(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并按照本指南“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示提出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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